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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我國可再生能源發展路徑
發布日期:2017-04-22 00:00:00 來源:
我國發展可再生能源,主要是從保障能源安全、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角度出發。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可再生能源又被賦予了節能減排、溫室氣體排放控制和大氣污染防治等新使命。特別是2017年的《政府工作報告》把“藍天保衛作戰”寫入其中,更加說明在“十三五”時期及以后,可再生能源發展將會被提到更高的高度,在我國能源系統中的占比進一步提升。下面,筆者就“十三五”水電及新能源發展規劃的思路、目標,可再生能源發展的重點任務、保障政策和措施等,談談自己的認識和看法。
“十三五”時期能源發展形勢
全球氣候變化和新能源發展形勢。從2015年全球各國的能源結構來看,煤炭在全球能源消費結構中的占比不足30%,主要是以石油、天然氣為主。但包括中國、印度和南非這三個國家的煤炭消費,在一次能源消費中的占比基本為60%或60%以上。能源結構中煤炭比重過高會帶來溫室氣體排放增加、大氣污染加重等后果。
我國能源經濟發展形勢。《能源發展“十三五”規劃》明確提出,2020年能源消費總量控制在50億噸標煤以內,煤炭消費總量控制在41億噸以內。隨著我國經濟發展步入新常態,“十三五”時期能源消費總量年均增速與“十二五”時期相比下降1.1個百分點,為2.5%左右。全社會用電量在目前5.9萬億千瓦時的基礎上,到2020年預計為6.8到7.2萬億千瓦時左右,比初始預期結果低約0.8萬億千瓦時。“十三五”時期,整個能源結構也將相應進行調整,煤炭依然是我國的基礎能源,非化石能源和天然氣為主要增量。
可再生能源發展現狀及主要問題
當前發展可再生能是全球能源的重要發展方向,無論發達國家還是發展中國家,都將水能、風能、太陽能等可再生能源作為應對能源安全和氣候變化雙重挑戰的重要手段。我國政府非常重視可再生能源發展,提出到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費總量比例達到15%、2030年達到20%的宏偉目標。全球主要國家也紛紛提出2050年高比例的可再生能源發展愿景。
可再生能源發展的基礎
一是我國可再生能源具有豐富的資源量。其中水電技術開發量為6.6億千瓦,到“十二五”末只開發了30%;風電技術開發量102億千瓦,目前已開發量為1.5億千瓦;截至2016年底,我國太陽能發電662億千瓦時,僅占到儲量的萬分之0.16。當然,可再生能源的開發量與煤炭、石油不可直接對比,但通過數據顯示,我國可再生能源資源豐富,但目前開發程度較低,具備廣闊的發展前景。
二是可再生能源開發建設規模逐步擴大。到2016年底,全國水電裝機達到3.3億千瓦,其中常規水電站30542萬千瓦,抽水蓄能2669萬千瓦,位居世界首位。風電并網容量連續7年領跑全球,到2016年底,全國風電并網裝機1.49億千瓦,年發電量2410億千瓦時,占全社會用電量比重達到4個百分點。從2013年起,我國太陽能產業成為全球最大的新增光伏應用市場,2015、2016年連續兩年位居世界首位。2016年全國光伏并網裝機容量在2015年4300萬千瓦的基礎上,增加到7818萬千瓦,發電量600多億千瓦時,太陽能熱利用面積超過4億平方米。另外,生物質能利用規模達到3500萬噸標準煤,開發建設規模已經走在世界前列。
三是可再生能源技術日趨成熟。在水電方面,建成了世界上最高的300米及以上混凝土雙曲拱壩;在風電領域,1.5~5兆瓦的風機已經實現批量生產;在光伏領域,依托國家光伏領跑示范基地,推動光伏產品先進性指標提升。另外,為了發展新能源,在儲能技術、多能互補技術以及微電網等方面也進行了有效的示范。從這些方面來看,我國水電、風電、光伏產業的制造能力已經位居世界首位,正在從“制造大國”向“制造強國”邁進。
四是可再生能源產業體系逐步健全。國家出臺了可再生能源法以及一系列配套政策,成立水電、風電、光伏領域的標準化委員會,推進了標準體系的建設。認證、建設、勘察能力不斷加強,支撐水電、新能源等產業的規模化發展。
五是可再生能源經濟性不斷提高。“十二五”時期,以光伏為代表的新能源是成本下降最快、經濟性提高顯著的能源類型。光伏在2010年的單位千瓦造價為2萬元左右,2012年下降到至1.1萬元左右,截至目前降至為7000元左右。上網電價由最初的1元錢降至目前0.6~0.8元/千瓦時,經濟性顯著提升。